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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DLX 0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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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大米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
2019-10-16
实施日期:
2019-10-16
废止日期:
2026-07-31
本标准规定了如东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以及追溯信息。本标准适用于以江苏省如东县域内种植的粳稻谷为原料加工的大米。
表1 质量指标要求项目 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碎米 总量/% ≤ 5.0
其中 小碎米含量/% ≤ 0.3
加工精度 精碾
垩白度/% ≤ 6.0
色泽气味 正常
不完善粒/% ≤ 1.0
黄粒米/% ≤ 0.2
异品种率/% ≤ 2.0
杂质 总量/% ≤ 0.1
其中砂土、石子、玻璃、塑料等 不得检出
水分1/% ≤ 15.5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8.0~15.0
蛋白质含量(干基)/% 6.0~8.5
食味值/分 ≥ 80
注1:企业应根据产品销售区域与季节,在此限量的基础上确定产品在一定期限内能够安全保质的水分含量的最大限量。
表2 如东大米安全指标序号 项目 指标
1 无机砷(以As计) / mg/kg ≤ 0.1
2 汞(以Hg计)/ mg/kg ≤ 0.01
3 铅(以Pb计)/ mg/kg ≤ 0.2
4 镉(以Cd计)/ mg/kg ≤ 0.1
5 铬(以Cr计)/ mg/kg ≤ 0.2
6 黄曲霉毒素B1 / μg/kg ≤ 5.0